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
2018年10月15日,常德市国土局发布了《拟征地(使用土地)告知书》文号[2018]61号文件,拟征地“西储地块一”,即武陵区芙蓉街道岩坪社区(高职院西南面,岩坪村第九、十组)。 请问: 1、根据相关规定,现在是不是超过有效时限了,该《告知书》是不是作废了? 2、超过有效时限,是不是原文所提“不得抢栽种、抢搭建、抢装修”是不是也不复存在了? 3、如果第2条成立,因我的房屋陈旧破陋,那我可否申请原房屋自行拆除重建?重建的话有些什么规定和要求? 4、如果第2条不成立,控违依旧有效,那具体规划用途是什么,大致需要多久动迁?我好决定房屋要不要重建或者装修。 谢谢! |
|
1楼#
发布于:2020-09-11 12:06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0-09-11 15:36
点烟抽寂寞网友:
您好!您的留言收悉,现回复如下: 经我局调查核实,2018年10月15日,常德市国土局发布了《拟征地(使用土地)告知书》[2018]61号文件,拟征地“西储地块一”,即武陵区芙蓉街道岩坪社区(高职院西南面,岩坪村第九、十组),该告知书已逾期。常德市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4月26日发布了《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储地块一项目拟征收土地的公告》,并在当地社区,居民小组进行张贴公示,所以不能进行抢栽种、抢搭建、抢装修;您的房屋不在村居用地审批范围内,不能审批;该项目将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后具体实施。 特此说明! 常德市武陵区自然资源局 |
|
3楼#
发布于:2020-09-08 14:27
那地方想原拆原建怕是不可能
|
|
5楼#
发布于:2020-09-08 15:08
反正就是修也不给修,拆也不得拆。
|
|
12楼#
发布于:2020-09-11 12:06
点烟抽寂寞网友:
您好!您的留言收悉,现回复如下: 经我局调查核实,2018年10月15日,常德市国土局发布了《拟征地(使用土地)告知书》[2018]61号文件,拟征地“西储地块一”,即武陵区芙蓉街道岩坪社区(高职院西南面,岩坪村第九、十组),该告知书已逾期。常德市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4月26日发布了《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储地块一项目拟征收土地的公告》,并在当地社区,居民小组进行张贴公示,所以不能进行抢栽种、抢搭建、抢装修;您的房屋不在村居用地审批范围内,不能审批;该项目将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后具体实施。 特此说明! 常德市武陵区自然资源局 |
|